2011-05
新闻来源: 钢结构建筑公司浏览次数:日期:2011-05-16
中铁四钢党组发【2011】01号
公司属各单位党(工)委:
根据局党委《关于开展“百千万创先争优示范工程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公司党委精心安排部署,公司各单位党组织按照活动要求和创建标准,通过加强组织和过程控制,确保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。公司党委拟于“七一”前对示范党(工)委、示范党(总)支部和党员示范岗代表进行表彰,并择优推荐局党委表彰。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铁四钢党组20号文件《关于转发股份公司党委〈关于开展“百千万创先争优示范工程”活动的通知〉的通知》规定的创先争优基层示范党(工)委、示范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评选标准,认真做好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的党组织和个人能够立得起、树得住、叫得响、过得硬。党员示范岗评选推荐名额(见附件1)。示范党(工)委和示范党支部名额不进行分配,由各单位自我推荐。
2. 公司党委将“百千万创先争优示范工程”评选表彰与“双创”(创党员先锋工程、创党员先锋岗)评选表彰相结合。
3.在推荐时,各单位要坚持注重基层、务求实效的原则,注意向生产施工一线倾斜。凡参加局管项目施工的党组织和党员申报表须经局项目部(指挥部)党工委签署意见。
4.请认真填写《创建“创先争优基层示范党委(党工委)”申报表》等表格(见附件2-4),附件5不填写。表中填写的主要事迹摘要突出特色和亮点,突出作用发挥情况,简明扼要,一般不超过1000字。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6。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3日前将电子版报公司党群工作部高超群处;书面申报材料盖章后,5月10日前报送公司党委组织部。
联系人:高超群 电话:0551-3740822
附件:1.名额分配表
2.创先争优基层示范党委(党工委)申报表
3.创先争优示范党支部(党总支)申报表
4.创先争优党员示范岗申报表
5.推荐排序表
6.填表说明
党群工作部
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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