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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“党员先锋工程”、“党员先锋岗”
2011-05-27 11:17:30   来源:

 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“党员先锋工程”、“党员先锋岗”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公司属各单位党(工)委:

 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,公司党委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,不断创新活动载体,在全公司广泛开展了“创党员先锋工程、创党员先锋岗”(以下简称“双创”)活动。各级党组织按照要求,积极组织实施,明确创建标准,深化创建措施,加强过程创建,“双创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。为了做好创先争优典型的选树评比工作,公司党委拟于 “七一”及前对“党员先锋工程”、“党员先锋岗”进行表彰。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创先争优“双创”活动标准、目标及要求,认真做好“双创”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的“党员先锋工程”和“党员先锋岗”是过得硬的,要能够立得起、树得住、叫得响、推得开。

  二、按照“双创”活动的要求,各单位党组织推荐的“党员先锋工程”要突出重点工程、节点工程,并且是单项实体工程,确保安全、优质、高效施工,创先争优主题系列活动扎实开展,且效果显著,在工程重、难、险等关键岗位党员作用发挥突出。公司党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,认真组织评选择优予以表彰,并推荐局级“党员先锋工程”1-3个。“党员先锋岗”与前期各单位申报的“百千万创先争优示范工程”中“党员示范岗”统一为“党员先锋示范岗”,不再另行申报。推荐局级“党员先锋工程”如果属局管项目的,申报表须经局项目部(指挥部)党工委签署意见。

  三、请认真填写《创建“党员先锋工程”》表格(见附件1),项目名称及工程名称要填写全称,表中填写的创建情况要突出特色和亮点,突出党员作用发挥情况,简明扼要,字数1000字左右。另单附事迹材料及图片1至3张(电子版),字数3000字以内(图片不要粘贴在文档上)。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2。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公司党群工作部(社保部或党群工作部邮箱);书面申报材料盖章后,6月7日前报送公司党委组织部。

  联系人:高超群    电话:0551-3740822

附件:

  1.创建“党员先锋工程”申报表

   2.填表说明

 

  点击下载:/uploadfile/2011/0527/20110527112039526.doc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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